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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8-23 11:51:20 字号: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郴州市县市区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中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巡察,2021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等三大类19项具体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我局党组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6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张志毅任组长,吴宏、李湛、郭丽玲、杨小明任副组长,张海勇、江丽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林峰兼任办公室主任,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周密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关于落实郴州市县市区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帐,提出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做到反馈意见整改零遗漏、全覆盖。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商讨解决,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狠抓责任落实,务求整改实效。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责任领导与分管的责任股室进行充分商讨,共同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各责任股室和相关责任人逐项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形成了上下联运、通盘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责任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牵头整改责任。

二、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1)健全完善学习计划和意识形态方案。3月19日出台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31日出台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指导实践。(2)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021年1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和学习《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学习习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2月4日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3月15日集中学习《关于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3月24日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谱写意识形态新篇章》;3月31日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充分把握“党史明理”的基本内涵》;4月25日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保持坚韧的政治品格、当好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4月25日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保持坚韧的政治品格、当好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5月20日邀请县党史教育宣讲团贺玉华老师授课《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等。(3)将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4)创新学习形式,规范学习流程,严格按照理论中心组“六要素”规范学习要求,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目前理论中心组已集中学习了5次。(5)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充分结合“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明确“学习强国”年度任务。(6)加强学习成果转化力度,注重学用结合,开展每季度的“学考活动”,中心组学习成员已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篇。(7)3月23日局收到《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两证”全部换发完毕。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让局领导主动参加考试,执法等相关人员要求报名备考”,并多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执法证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县司法局衔接,做好2021年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8)法制工作人员严把案件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及时书面指出问题交执法队。(9)执法队严格按照法制审核意见,完善办案相关法制审核资料及证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未落到实处,推进基层环保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在安仁县中兴橡胶有限公司等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及市局案件操作流程,于5月19日召开案件审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仁承办人提出的处罚建议。(2)执法队严格按照法制程序,经法制部门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及局领导审批后再予以立案,按程序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执法文书。(3)执法队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信息公示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将每个案件进行公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对持续改善水环境的认识站位不高,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1)为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县将庙冲巷和一甲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安平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推动工作纳入生态环委会会议议程,多次督促调度。2020年12月已完成庙冲巷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新增污水管道约2.5公里,提高污水收集率约1.5%。预计2021年10月完成一甲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新增污水管道约5公里,提高污水收集率约3.5%。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在建,预计今年6月底能完工。预计新增污水管网15公里,新增设计污水处理0.5万吨/日,提高污水收集率约12%。强化乡镇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12月底已完成了安平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完成配套管网建设13公里,新增设计污水处理0.3万吨/日。金紫仙镇、灵官镇、龙海镇等其它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全力推进中。(2)执法队严格按照“执法随机抽查”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我局多次与市局相关科室对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方案出台事宜,目前已按市局的审议稿拟定了《安仁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讨论稿)》和《安仁县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方案(讨论稿)》。(4)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大格局的形成,统筹调度开展全县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2021年以县生态环委会名义共下达交办函至10余个单位,温馨提示各分管县领导及各单位责任人30余人次,2021年全县召开生态环委会2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5)2021年4月10日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等单位召开项目验收工作推进调度会;制定了两个项目验收整改方案;根据郴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函(郴突环改函[2021]12号)》及《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湘环发[2021]2号)要求,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个项目验收工作,发挥两个水流域治理项目的环境效益。

完成情况:(1)-(4)已完成,(5)整改进行中,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4.缺乏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打赢“十三五”规划收官之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国家和省里尚未将“十四五”主要污染物任务分解到市州县,待省市政府将任务分解到县政府之后,制订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十四五”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

完成情况:整改进行中,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5.对中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主动作为不够,延伸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安仁县福磊石业有限公司已对沉淀回用系统进行清理,保持冷却水回用系统畅通;已搭建了沉渣棚,对堆放的沉渣做到防雨抑尘;对生产车间加强保洁工作,制定了《厂区保洁工作制度》,并对出入运输车辆采取了喷淋降尘措施。(2)安仁县永昌贵金属有限公司之前存在的如存在熔铅炉未安装集气罩及处理设施、地面冲洗废水形成漫流、散排较重等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因危废经营许可证到期,该公司已按要求停产。如龙海工业园区未能升为省级工业园区,该公司不能进行生产。2021年4月18日,安仁县永昌贵金属有限公司向政府递交了搬迁工作方案及请求报告,安仁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搬迁入园工作下达了承诺函。(3)2021年以来,我局制定了《安仁县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仁县铊浓度异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1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和执法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等,依法对污染源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查处的污染企业,执法队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要求企业进行自查并彻底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防范环境风险意识不强,危险废物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联合安仁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汽修行业危废(废机油)整治,并建立了汽修维修企业排查台账;指导汽修企业建立了危废(废机油)暂存间,设置了标识标牌,建立了危废(废机油)储存、转移台账;要求汽修企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危废(废机油)处置合同,并要求第三方公司对其监督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移。(2)安仁县湘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于2015年企业重组更名为湖南荣辉博森环保有限公司,现法人代表许财辉,该公司对残留的物料进行了彻底清理,并按照要求存放。安仁县永乐贵金属有限公司、安仁县永盛铋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停产至今,厂房破损,厂区内遗留固废已清理。安仁县通达贵金属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停产关闭,已实行“两断三清”,厂内无残留固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1)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由非党副局长郭丽玲调整为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宏分管;(2)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的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做到同研究、同部署;(3)出台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中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中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六纳入”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工作建设内容、年度绩效工作考核等内容;(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9项工作机制,制定《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落实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推动乡村建设,谋划产业发展不足问题整改。村里已于2月份、3月份、4月份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全体党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各村民小组组长学习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对如何发展本村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进行讨论发言,初步从思想上统一认识,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开展奠定基础;4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稳就业、兴产业、话振兴”大走访活动,并和村支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驻村乡干部召开座谈会,就本村如何发展进行讨论,为下一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许多好建议和好点子。继续巩固好烤烟、油菜、油茶、脐橙、蜂蜜等产业,并咨询指导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拓宽销售渠道及产业规模上下功夫,确保已有产业继续做大做强。并就如何做好电商销售作了重点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已开始尝试种植白芨、黄精等药材22亩,努力发展乡村产业经济。结合各方面意见,对下步本村发展做出初步规划。继续做好土地流转文章,做强做大乡村种植业、养殖业。合理利用好村集体林场的开发利用、当门后背组荒地的整理开发。继续完善好各项基础设施,计划新建一条麻子坪至南湾乡通村公路,解决交通不畅问题;申报好深南河河堤建设项目,解决防洪及农业用水灌溉问题。继续巩固和提高乡村文明自治水平,加大拆旧建新、村规民约等治理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是关于驻村工作队作风不实问题整改。组织全体驻村队员认真学习《郴州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和安仁县关于驻村工作队管理有关规定,做到熟悉并牢记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意识。进一步严格执行好上班打卡制度,每个工作队员必须每个月钉钉打卡上班20天以上,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爱岗敬业,不迟到,不早退,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严格按照《郴州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要求,每个季度书面向局党组织汇报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已按时上报。

三是关于协助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抓村级治理水平有待提高,驻村工作队长作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抓村级治理有待提高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驻村工作队长要带头学、组织学,通过学习,做到懂政策、明规矩、作表率,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先后三次组织村支两委成员集中学习省委组织的视频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提升政治理论素质,尽快适应新身份新角色,尽快为老百姓服务。特别是结合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深入学习党史知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严格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帐乡管管理制度,重大开支须经村民理事会讨论通过;严格执行“互联网e监督”制度,实行财务公开,适时在村民大会、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并在村委会、麻子坪、当门组等人流密集予以公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新一届村支两委正式上任后,明确“村支两委”成员工作职责并把全村划为四片分片包干负责。严格执行上班考勤签到制度,确保为群众服务到位。完善好2020年第四季度有关党建资料,明确村支委委员欧阳铭为党建专干,工作队员李文豪协助,工作队长张海勇负责指导,完善好第四季度有关党建资料,并及时规范开展今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明确村支两委成员工作职责及分片包干责任区。

四是关于帮扶责任人工作不细致,走访不深入,资料填写不准确问题整改。立行立改,由工作队督促指导帮扶责任人到村帮扶对象家走访,问题整改已到位。举一反三,对贫困户档案再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查漏补缺,特别是完善好贫困户“一户一策”台账,确保扶贫档案资料准确无误。目前,所有资料已于4月份结合“稳就业、兴产业、话振兴"大走访活动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一户一策"扶贫台帐已制定并整理成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不深入,线索摸排不主动。

整改落实情况:(1)3月15日局党组下达了(安环党组[2021]3号)文件,明确了由副局长杨小明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一队,李智任扫黑除恶工作专干。(2)将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课程计划,4月25日召开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等相关精神,局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4月22日上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通告》等相关精神,吴宏、郭丽玲等局领导对黑恶线索摸排及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4月16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线索通告》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案件线索。(5)在局机关办公楼悬挂宣传横幅公布了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更新了局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内容。(6)制作《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宣传单》,吴宏、李湛、郭丽玲、杨小明等局领导带领分管股室人员到龙海、灵官、渡口、金紫仙镇、永乐江镇等地对业务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积极开展黑恶线索摸排、线索倒查及宣传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10.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0日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员监督责任清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吿制度〉》(安环党组〔2021〕8号)。(2)4月份党员和副科以上领导签定《2021年党风廉政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签定了《严禁收受红包礼金等财务公开承诺书》。(3)5月份制定完善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两个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湖南隆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自身监测,严格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在线监控正常运行。(2)湖南隆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是三班倒工作制,24小时正常生产,环保设施已配套建设,并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对企业废气排放进行实时监测,经查阅,湖南隆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在线监测数据正常。(3)因机构改革后,我局隶属于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时与市局法宣科对接,以市局公示的权力责任清单为准。(4)截止2020年12月底,安仁县“夏季攻势”11个考核任务,除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龙海工业园区冶炼企业周边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不到位外,其他任务均在限期时间内将整改情况销号资料上报市突改办或整改到位。(5)2021年省平台增加5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应收缴增至42家,巡查后已整改13家,收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共计14万余元。截止目前,尚有12家未缴,现已对8家企业下达催缴通知,4家企业因倒闭或未建导致无法送达,6月3日已报市局备案。(6)坚持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全县招商工作做好服务。2020年12月安排审批人员到市生态环境局七楼会议室参加由生态环境部举办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视频培训班;组织参加由生态环境部举办的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7)主动对接企业。湖南龙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t/a高纯铁粉建设项目建设,原准备租赁湖南隆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厂房进行生产,得知情况我们将项目生产工艺、原料和产品等情况报告给市局,多次与市局审批科对接后,认为该项目到安仁县龙海工业小区建设不符合园区定位,最后叫停该项目投资,为企业避免总投资2000万元的损失。(8)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环评审批效率,为企业建设营造一个良好营商环境。(9)积极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安仁县永昌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隆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入省级工业园工作,让企业损失降到最低。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让安仁县永昌永乐贵金属有限公司搬迁入省级工业园前,给予一定过渡期,得到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今后,我局会继续关注支持安仁县永昌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隆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入园和转型升级等工作,积极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落实审计整改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完善《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安环党组〔2021〕10号),规范各类资金管理,建立长效机制。(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今后资金报账直接转入报销账户,《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安环党组〔2021〕10号):第十二条:报账时间原则上当月发生的费用,次月完成报账,报账款项原则上报至当事人账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1)已立行立改。(2)制定完善《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标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把好财务报账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1)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及时缴纳会费。(2)制定完善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其中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采购。

(3)2017年以来根据《安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定点工作的通知》(安财采购〔2017〕37号)的规定,制定完善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车辆管理及保障制度》(安环党组〔2021〕10号),车辆实施定点维修,一车一卡定车加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环保专项资金监管有漏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完善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安环党组〔2021〕10号),其中第七章: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了专项资金项目施工合同严格执行合同审签流程;第八章:政府采购管理共三条,严格政府采购;第四章:公共财产管理,共七条,规范了固定资产采购和登记制度。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环保专项资金账内购置的固定资产15.18万元已按要求补计固定资产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

16.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7月份经市委组织部、市局考察任命,我局已配齐党组班子成员。(2)6月2日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中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扩大)议事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流程。(3)4月20日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员监督责任清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程序。(4)对党组会的研究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并由局党组成员签字背书,存入档案。(5)贯彻落实“三重一大” 事项监督制度,规范会议预案,将会议研究事项提前报告派驻纪检组,凡“三重一大”事项都执行党组票决制。各股室提交“三重一大”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讨论,末位发言后再集体票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搞形式、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1)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注重质量,切实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互评、支部书记点评,3月26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4月1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2)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剖析材料经过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意见,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个人报告事项详细,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3)2021年4月20日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员监督责任清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吿制度〉》(安环党组〔2021〕8号)。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8.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的建设基础性工作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安排党建工作。(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好一堂党课,规范填写《支部手册》。(3)规范党费收缴制度,及时公开党费测算标准和每月党费收缴情况;(4)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并按月及时公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9.人事分工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1)排查和清理单位存在的“混编混岗”人员。按照“三定”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安排,逐步消化人员“混岗”问题。(2)严把人员入口关,在编制限额范围内控制人员调入,通过退休等方式逐年消化超编人员,目前在5月份已办理陈晓毛的退休手续。(3)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中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内设机构职能、人员配置方案》(安环党组[2021]3号)明确规定班子分工。

完成情况:整改进行中,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16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一)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紧盯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并长期跟踪,确保问题不反弹,效果不断扩大。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整改任务。与此同时,举一反三,对巡察反馈意见没有涉及的工作要加强自我检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新时代、新情况、新要求,及时梳理各种规章制度,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做到用制度管人、理事,有效运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事项和关键人员的监督力度,盯牢盯紧,正确运用好监督执行“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大执行问责力度,形成反腐倡廉高压态势,确保执行上级规定不走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5201168;邮政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23600;电子邮箱:623103962@qq.com。

中共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党组

2021年8月3日

来源:县委巡察办

编辑:李仪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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