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安仁大道与五一北路Y字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受伤,事故原因为双方驾驶人存在超载、闯红灯、逆行、不配戴安全头盔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据公共场所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4时许,当事人阳某(15岁)驾驶无牌电动二轮车,搭乘唐某(15岁)、周某(15岁),从安仁大道方向驶往军山乡方向,当车行驶至安仁大道与五一北路Y字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恰遇当事人张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军山乡方向驶往五一北路方向,行经此处逆向行驶,双方发生碰撞,造成阳某、唐某、周某、张某四人受伤。
经查,当事人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违规载人时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径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违法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当事人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逆向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县交警大队民警 张旭彬:
此处事故中阳某、张某分别承担本次事故同等责任。在此我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来源:安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何琛 许泽民(见习)
编辑:段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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